
1、三明户籍
2、持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签发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(简称《大陆证》或《台湾通行证》)和六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(签注字头为“G”)。
3、未满18周岁仅限与直系亲属同行,不可单独申请。
1、申请人如实填写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》1份;
2、提交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照2张(规格直45mm横35mm人像头顶至下鄂长度不得小于32mm,不得大于36mm)用铅笔于背面注明姓名;
3、提交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
4、提交户口本个人页复印件一份;
5、财力证明
6、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(学校抬头纸打印需盖学校公章);
7、随行的亲属或配偶需提供同户之全户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;
8、未成年人(未满二十岁者)如无直系亲属随行需提供直系亲属同意书,如有亲属随行则不需提供。提供出生证明;
9、在台期间简要行程表;(一定要写明住宿地址或是亲友的住址及联系电话)
10、需提供大陆紧急联系人之身份证复印件(正、反面)、户口个人页、户主页、联系电话(此紧急联系人需与申请人为同户籍且已成年)
若不同户籍需提交上诉资料外+关系证明(于公安派出所开具关系证明);
如紧急联系人是夫妻,但不在同一户口本上,可出具结婚证
备注:以上为办理入台证基本资料,视个人情况如需增加其他资料将另行通知。
办理时限:
7-10个工作日(遇到台湾移民署放假等特殊原因可能有顺延)
办理费用:
参考价:450-800元左右(内含保险)